唐人的餐桌 第八十四章恶霸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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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棉花是云家目前价值最高的家族技术机密。

对这门可以让云家日进二十贯钱的技术,崔氏执行了超级保密手段。

目前知晓弹棉花技术的人,只有云初跟崔氏。

云初只是随便把弹棉花的弓跟锤子做出来,背在身上胡乱崩崩崩的弹几下,剩下的事情就由崔氏一个人来完成,并补全不足之处。

没错,为了保密,崔氏宁愿把自己累死,也不肯让别人插手弹棉花的技术流程。

这也是云家为什么一天最多能出五床棉被的原因所在,不是不能大规模生产,而是,崔氏跟云初商量之后,决定细水长流要好于一锤子买卖。

从掖庭宫拍卖回来的宫女们最大的好处就是嘴巴很严密,而且无亲无故的,把云家当成了自己可以待一辈子并且养老的所在。

三十几岁的妇人,在这个人均寿命不足四十五岁的时代里,朝廷放这些宫女出宫,完全属于一种放生行为。

崔氏想要多弄一些掖庭宫出来的宫女,不要那些年纪小的,就要三十岁以上的,就要那些对未来完全绝望,只想找一个安稳所在度过余生的宫女。

她这样做果然很有道理,就是对云初的名声不好,自从云家买回来了一群高龄宫女之后,晋昌坊里就有传言说云初这個少年家主惯爱老妇!

这让晋昌坊中对云初芳心暗许的小娘子们伤心欲绝,也让晋昌坊中自诩还有几分姿色的半老徐娘们各个信心十足。

满身沾满棉絮的崔氏从内宅的一座大房子里出来,云初就把温热的水递给她道:“又不是没饭吃,这么拼命干什么?”

崔氏咕咚咕咚地喝了半碗水,擦掉嘴角的水渍道:“头拱地都要把云氏变成豪门大族才甘心。”

云初笑道:“慢慢来,云家会变成大族的,你要活着才能看到,死掉之后,我烧纸给你说,你就算高兴,也只能鬼鸣啾啾地乱喊,没意义。”

崔氏笑道:“妾身心气足着呢,一定能活到那个时候,也一定看到娜哈成为长安最尊贵的小娘子之一。

郎君知晓云家一天进二十贯钱是一个什么场面吗?”

云初想了一下道:“一天二十贯钱,一月六百贯,一年就是七千两百贯。”

崔氏笑道:“这是一个上县一年的赋税!咱们家的二十贯钱里面虽然还有两贯钱的本钱,可朝廷上县的赋税里还有各种杂物呢,衡算下来,不一定有我们家的收益高。

最妙的就是咱们家卖棉被的买卖一点都不起眼,还都是出自妇人的针线活,可以长长久久得好处。

这才是一个大家族该有的收入来源,不像清河崔氏,一个家族几乎占据了清河一多半的土地,门下走狗动辄成千上万,一个操持不好,就是毁家灭族的场面。”

云初点点头道:“也别把这事看的太重,觉得谁安稳,就把本事交给她,让她替你分担一些,你终究是咱们家内宅的大管事,这么下去你会累死的。”

崔氏笑道:“郎君体恤老奴,老奴岂能不知,老奴现在还能坚持,等郎君什么时候娶大娘子回家,老奴再把手里的活计交出去。”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这个必要,伱只需要把钱交给她,手艺就算了,这件事是你发起来的,只要你不犯错,就永远是你管辖。”

崔氏想跟云初要管理棉被生产,销售权力的意图很明显。

云初觉得可以把这个权力给她,崔氏可能觉得这个权力非常非常的大,然而,弹棉花这件事在云初眼中并算不得什么。

既然给了权力可以让崔氏迸发更大的工作热情,他又何乐而不为之呢。

娜哈才是家里的开心果,这孩子在的时候,云初觉得很烦,到处都是她的声音,到处都是她的影子,现在,这孩子进寺庙了,云初又觉得家里没有这孩子的时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家,冷清单如同一座寺庙。

明天就要去四门学报道了,云初不得不进入书房打开许久许久未曾打开的书本。

云初打开书本,上面的内容依旧历历在目地出现在脑海中,虽然老猴子教学的本领很差,还漏洞百出的,但是,谁让云初有极为强悍的自学能力呢?

因此,书架上的各种经卷学问,云初已经牢牢地记在脑袋里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融会贯通。

然而,融会贯通对云初来说也不难,只需要再听权威的先生讲解一遍,就能达到。

四门学学习什么样的典籍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四门学本身就是皇家为了遏制士族无节制扩张而专门开设的一座学校。

三国陈群制定的《九品中正制》选官体系已经完全没有办法适应时代的发展,反而带来无穷无尽的弊端。

所以,作为国子监与太学的替补,四门学也就应运而生了。

当然,如果武瞾能够争气一些,彻底得完善了科举制度,四门学这种走后门当官的也将会寿终正寝,彻底沦为皇帝卖官鬻爵的小后门。

早上的早饭是肉包子。

而娜哈还是没有回来,这孩子最喜欢吃肉包子了,每次都能吃五六个。

娜哈不在,云初就没有多少胃口,吃了三个肉包子,喝了一碗小米粥,就骑马去了皇城边上的务本坊。

国子监,太学,四门学,经学,工学,律学都在这里,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务本坊。

与务本坊一墙之隔的地方就是太庙,与太庙一墙之隔的务本坊里还有孔庙。

这个时候的孔夫子还没有成圣,只能享用一些太庙祭祀之后留下的残羹剩炙。

不论太庙还是孔庙如何祭祀,反正所有学生给先生们的束脩是万万不能缺少的。

云初的马背上驮着两匹绢,两坛米酒,两条腊羊腿,以及五百文铜钱。

好好的枣红马原本是一匹骄傲的战马,虽然屁股上的伤已经养好了,但是呢,依旧很敏感,反感任何人或者牲畜去触碰他的屁股。

现在背上拖着绢布,米酒,腊羊腿以及叮叮当当乱响的一包钱,跟一匹卑贱的驮马一般站在马群里,已经让它很愤怒了。

偏偏有一匹无聊的母驮马总是把嘴伸到它的屁股后面去胡乱嗅,于是,暴怒的枣红马就腾身而起,两只铜锤一样的后蹄就蹬踏了出去。

只听那匹母驮马哀鸣一声就倒在地上,四条腿胡乱地踢腾,起不来了。

云初冷漠地瞅瞅这匹母驮马的主人,母驮马的主人也冷冷地看着他。

云初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可以吗?”

对面的年轻人摇摇头道:“不成,赔我一匹挽马。”

云初皱眉道:“是你的挽马不地道。”

对面的年轻人道:“我的挽马发乎于情,止乎于礼,那里不合适了?”

云初想了一下道:“你的马又没有死,只是伤了,我赔你一百个钱看兽医如何?”

年轻人冷笑一声道:“我买驮马是为了驮东西,如果它不能驮东西对我来说就一文不值。

看在你我都将入国子监求学的份上,我也不要你赔我挽马,只要你或者你的马把我的东西驮进去,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云初瞅瞅昂着头一脸不忿的枣红马,再看看倒地的挽马散落一地的东西,摇摇头道:“不干。”

年轻人瞅着云初慢慢捏紧的拳头道:“我不跟你比武。”

云初慢慢向他靠近道:“你的年纪比我大,比武岂不是你占了老大的便宜?”

年轻人慢慢后退,嘴上却不停下。

“你的马一看就是价值千金的战马,而且性格暴烈无比,你看着我的挽马被你的战马踢断了骨头,却无动于衷,在说不拢事情之后,你习惯性的捏紧了拳头,这说明你已经习惯了用武力说话。

而一个骑着价值千金的战马,看到伤患流血面容毫无波动,再加上喜欢用拳头说话的人,都证明一件事——你的武功一定非常不错。

今日乃是国子监开学之日,你敢在这样人群泱泱的地方与我比武,也只能说明,你有必胜的把握。

既然如此,我为何要与你比武呢?

所以,要嘛赔我挽马,要嘛就把东西帮我驮进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想,你也不愿意让四门学的博士们觉得你是一个性情残暴,动辄就以武力解决问题的人吧?”

云初瞅瞅周围的环境,缓缓松开了捏紧的拳头,对年轻人道:“很好,我们在一个地方就学,以后日子还长,总会遇到的。

你叫什么名字?那匹挽马要多少钱?我现在就赔给你。 ”

年轻个人整个眉头都皱起来了,似乎在做思想斗争,最终摇摇头道:“我不要赔偿了,你可以走了。”

云初一本正经的道:“你真的不要赔偿了?”

年轻人坚决摇头道:“不要了,你自便吧。”

“你叫什么名字?”

“你我相逢并不愉快,不如不相识。”

云初点点头道:“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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